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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“专升本”招生章程
整理自: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9-4-2 10:21:30
一、学校全称
上海对外贸易学院
二、校址
校本部:上海松江文翔1900
备注:
三、层次
■ 本科
四、办学类型
■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
■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
□ 高等专科学校 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五、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入学考试语种为英语,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基础英语笔试和口试
六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男女比例不限
七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有关体检标准
八、招生专业
 
专业门类
专业名称
招生计划
经济学
国际经济与贸易
22
金融学(国际银行业务方向)
18
经济学(国际投资方向)
10
金融工程
10
保险
8
管理学
财务管理(国际资产经营方向)
12
工商管理(国际企业管理方向)
14
会计学(国际会计方向)
10
会计学(注册会计师方向)
10
旅游管理(国际导游方向)
8
市场营销(国际营销方向)
10
资产评估
8
文学
英语(商务英语方向)
40
合计
180
 
 
九、招生计划
2009年9个招生专业总计划数为180人
十、报名与录取办法
1.招生对象
招生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9年应届专科(含高职)毕业生。其中,包括2009年春季毕业的专科(含高职)毕业生,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。
2.报名条件
1)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(含)以上。
2)考生须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(含以上)证书或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(含以上)证书。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(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),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。
3)按专业门类报考。即考生只能报考本人就读专科(含高职)专业的相同专业门类(经济与管理专业门类报考相通)。
3.报名办法
1)网上报名时间:2009年4月10日—4月19日(报名网址:http://zhaosheng.shift.edu.cn)
2)现场报名确认时间:2009年4月20日,4月21日
3)现场报名地点:本校松江校区(上海市文翔路1900号行政楼111室)。
4)报名方法: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。
5)报名费14元、考试费26元/门(沪价费【2002】8号、沪财预【2002】8号)。
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有:
①普通高校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或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(教务处或学生处)公章的高校专科(高职)三年制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证明请写明a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;b、专科所学专业及所属专业门类;c、录取时间及毕业时间);
②外地高校毕业的上海籍考生需同时携带上海市户口簿;
③本人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单(学校教务处盖章)原件及复印件;
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⑤本人近期一寸报名照2张。
3)填报志愿:专科所学专业为经济或管理类专业的考生,可报考我校经济、管理类专业;专科所学专业为英语类专业的考生,仅可报考我校英语专业;其他专业考生,不能报考我校专升本招生的各类学科专业。考生可在允许选择填报的学科专业志愿范围内填报1个专业志愿。
4.录取办法
1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合理、择优的原则,按招生录取流程完成录取,保证学校整体生源质量。
2)录取依据
①学校组织的考试科目成绩。
②基础英语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口试低于18分原则上不录取。
③经济、管理专业考生获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(含)以上的,可获加5分投档。
④专升本录取按1:1.3的投档比例投档。
⑤从高分到低分,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;同分情况下,经济、管理专业考生微观经济学成绩优先,英语专业考生基础英语成绩优先。
3)录取名单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确认后,向社会公布。
十一、考试内容
1.报考经济、管理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英语(满分100分)、英语口试(满分30分)、高等数学(满分100分)、微观经济学(满分100分)。
2.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英语(满分100分)、英语口试(满分30分)、英语语法与写作(满分100分)、微观经济学(满分100分)。
十二、考试时间
2009年5月9日上午9点起,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公布
十三、收费标准
学费标准
一般专业每生5000元/年,特殊(热门)专业每生6500元/年(沪价行【2000】120号)
住宿费标准
1500元/年(沪价费【2003】56号,沪财预【2003】93号)
十四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学校名称
上海对外贸易学院
证书种类
修学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
十五、联系电话
021-67703050,021-52067206
十六、网址
http://zhaosheng.shift.edu.cn
十七、资助学生政策
1.奖学金: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德、智、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评定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。国家奖学金(上海市奖学金)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评定。
2.贷学金:学校提供校内外学生勤工助学的渠道,同时,我校还积极做好贷学金工作和针对贫困学生的帮困工作,使家境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业。
十八、监督电话
021-67703010
十九、其他须知
“专升本”学生学籍与学制:
1.被录取的“专升本”新生,须凭应届“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”原件及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,凡不能提供应届毕业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注册。经新生入学复查合格后,方可取得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本科学籍。
2.“专升本”学生学制为两年,插入录取的本科专业三年级第一学期就读,根据本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管理。
 
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意见表   [副表]
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“专升本”招生
 
学校填写
    明
我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,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,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,并承担教育部关于“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”规定的相关责任。
 
学校全称(盖章):上海对外贸易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招生办公室负责人(签字):
日期:     年    月    日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备案受理
负责人(签字):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日期:     年    月    日
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(上海市教育委员会)意见
备案码:
备案意见:○予以备案 ○不予备案
相关处室负责人(签字):
 
 
行政确认(签字):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日期:     年    月    日
备注:副表一式两份填写,教委和高校各留存一份。 
 
 表 说 明
 
一、正表《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》,请高校在各项栏目内如实填写,如有必要,可另用附件并在表中注明。
二、正表中“二、校址”可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增加行或删除行,如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涉及更换校区等情况,需要在“十六、其他须知”中注明。
三、正表中“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”如根据不同报考对象分作计划,需说明,建议该项用列表形式。
四、涉及文件政策内容须注明文件全称、文号等,如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等。
五、“十、报名和录取版风格”中除需说明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、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、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、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、同分处理情况以及投档规定等教育部规定内容,还应增加报名办法及费用、加分等内容。
六、正表“十三、收费标准”相关内容请注明批文号。
七、正表“十四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”中“证书种类”建议采用规范性语言表述:“修学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XXXXXX(学校全称)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”。
八、未尽事宜可在“十九、其他须知”中写明。
九、经审核的正表作为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的招生章程,不得随意更改;副表作为备案核准的管理文件一式两份,由教委和高校各留档一份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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